湘潭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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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打造“嗨够湘潭”品牌,全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全面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全力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1〕108号)和省、市相关文件

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以及国、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积极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发展空间,全面提升全市文旅消费热度,培育文旅

消费新理念,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扩大文旅消费新领域,推动形成政策保障有力、消费层级多样、有效优质供给、消费业态丰富、消费环境优良的文

旅产业消费体系,为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针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关联度高、产业链长等特点,将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纳入统一规划,系统研究、统筹安排、有序实施,

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和政策合力,协同推进试点工作。

(二)聚焦问题,改革突破。聚焦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创新政策,着力破除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

策性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补齐发展短板,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文旅消费扩容提质。

(三)强化优势,特色发展。充分发挥独特的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深入挖掘湖湘文化内涵,分类施策、精

准发力,形成特色化、多样化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发展方向和模式。

(四)顺应趋势,融合创新。把握产业发展规律,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方向,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推动线上线下消

费有机融合,丰富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新模式。

三、建设目标

通过两年的试点工作,文旅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文旅消费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居民文旅消费理念更加科学,社会文旅消费氛围更加浓厚,文旅特色

更加鲜明,文旅产业更加壮大。建设韶山世界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重点发展红色教育培训、红色文化演艺、科技创新融合等新业态,不断延长旅游时

间,提高旅游收入;昭山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目标,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打造成为长株潭

网红打卡地;雨湖区和岳塘区重点提高文化名楼和文旅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文化旅游接待能力,开发城区游、工业游、夜间游、水上游等新业态文旅产

品,不断提升文旅消费水平;湘潭县重点擦亮齐白石世界文化名人金字招牌,完善乌石景区文化旅游业态,积极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湘乡市重点完善东台山片区和水府庙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全域旅游水平。

到2022年,力争全市接待游客突破387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348亿元,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达到6.5%,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

增长5%,新增12家以上。到2023年,力争全市接待游客突破4257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383亿元,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达到7%,

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增长5%,再新增12家以上。全市文旅产业企业规模数量不断扩大,龙头文旅企业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显著提升。旅游收入增速、

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全面带动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消费,顺利完成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验收,

争取国、省对我市文旅产业提供更大支持,为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打下基础。

四、主要措施

(一)红色文旅促消费。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将湘潭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和建设韶山世界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在重大时间

节点开展红色主题活动,大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以韶山干部学院、韶山党性教育基地等红色教育培训基地为龙头,争创国字号红培品牌,加快推进湘

潭(韶山)红色教育培训综合服务基地和韶山科技创新成果专题展示馆等项目建设。推进红色教育培训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依托红色走廊、乌石军旅、

东山书院等省市重点项目和城区毛泽东青年时代活动旧址等文物保护项目,串点成线打通湘潭红色文化旅游内循环和外循环,不断丰富红色旅游产品和

业态,推动单纯观光向深度体验转变。(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打造品牌促消费。紧紧围绕长株潭都市圈发展战略,以“嗨够湘潭”品牌为总揽,深入推进昭山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创建国家级旅游

度假区,通过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等项目推动“宜老、宜少、宜游”的绿色产业。充分利用齐白石等湘潭名人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发展文旅产业,

进一步擦亮齐白石世界文化名人金字招牌,打造白石文化艺术之都。推进一批等级旅游景区创建和提质升级,推介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推动一批国省级

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乡村旅游区点创建。发挥湘钢集团等大型工业企业资源优势发展工业旅游,促进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支持市博物馆、齐

白石纪念馆、彭德怀纪念馆等省级文创试点单位以及县市区开发特色文创商品,鼓励市文旅集团等龙头文旅企业开发特色文旅商品。深入挖掘湘潭四大

名人菜内涵,加快窑湾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建设,打造2~3家省级以上文化旅游休闲街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乡村旅游促消费。积极对接乡村振兴,结合地方特色和季节气候推出主题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全域旅游,以乡村品牌建设

为核心,将文化品牌与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实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鼓励各地整合各类资金,支持韶山市韶山村、岳塘区七星村等国省乡村旅游

重点村和各县市区重点村建设,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以生庐·洋潭里国家甲级旅游民宿为龙头,

重点培育民宿产业,促进民宿、研学深度融合,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一批网红打卡点、自驾车营地、旅游民宿龙头企业,壮大假日乡村休闲经济,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湘潭。(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文旅节会促消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发力,以韶山市承办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和市旅游发展大会为重点,举办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

文化艺术节、薪火传承·中国健康跑、湘莲文化旅游节、中国(湘乡)水府水节、湘江马拉松等特色节会赛事,打造“一县一品”文旅品牌。加强“伟人故

里·大美湘潭”主题城市形象宣传,通过网红旅游推广,创新交流合作机制、内容和方式,运用市场营销手段,形成品牌效应,不断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

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引客入潭促消费。出台湘潭市旅游促销奖励办法,深度融入省品牌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湖南国际文化旅游节、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各类文旅

推广活动。通过“两山铁路”等项目吸引江西、大湾区游客入潭,开通长沙、株洲旅游直通车,在全媒体上推介湘潭文旅产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旅游

企业和户外俱乐部、协会的对接,开通入潭游客特色短信提醒。支持旅行社按照法律法规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规定举办的活动。整合全市文化、旅

游、体育等资源,发行“湘潭文旅消费一卡通”,挖掘全市文旅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

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文化演艺促消费。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坚持“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双轮驱动,激发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实施精品战略,积极申报国省

艺术基金,推出1~2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支持“最忆韶山冲”“中国出了个毛泽东”等文艺演出做大做强,将文

化演艺与红色培训、红色研学、党史教育等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市场吸引力和号召力。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室外广场、商业综合体、老厂房等场馆

拓展演艺空间,培育小剧场演出。推动文艺惠民活动进入景区、街区和商场,促进全民消费。(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七)夜间文旅促消费。紧紧围绕“不夜莲城”主题,不断丰富“夜景、夜演、夜宴、夜购、夜娱、夜游、夜宿”等业态,构建“城区、街区、景区、

商圈”四位一体的夜经济体系。重点支持建设路口、万达、九华步步高新天地、十八总商业街—窑湾历史文化旅游街区、风车坪文创街、易俗河江湾广

场—沿江风光带、云门步行街等街区,建设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引进社会资本,加强场景打造,着力建设“夜游湘江”“夜游景区”“夜游

公园”,开发夜间游船线路。在景区、公园、老厂房策划灯光秀、演艺秀、音乐节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交通

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八)校地研学促消费。支持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等驻潭高校与地方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开展文旅发展研究和文创商品研发,将驻

潭高校智力资源和消费潜力转化为文旅产业发展动能。通过湖湘文化进课堂、文旅班车进校门、职业院校进工厂等形式,支持高校与旅行社、景区之间

联动,积极探索“文旅消费一卡通”与“校园一卡通”对接和融合,推动高校学生进街区、进景区、进乡村旅游点,实现驻潭高校建设与湘潭经济社会

发展良性互动。鼓励旅行社、景区与中小学校加强合作交流,利用韶山红色教育培训基地、盘龙大观园研学基地、乌石国防教育基地等特色资源开展研

学教育,开发研学旅游产品,满足“双减”后的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驻潭高校)

(九)康体融合促消费。支持昭山打造湖南大健康产业园核心区,推进湖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挖掘韶山、湘乡等地温泉生态资源优势,

发展森林康养、温泉养生、高端医疗、康复疗养等健康旅游。不断丰富体育产业业态,积极争取承办国家级、省级体育品牌赛事,大力发展体育赛事、

竞技表演等体育运动休闲旅游,支持体育用品企业做大做优品牌,提升湘潭体育制造业水平。(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十)智慧文旅促消费。积极开发“智慧文旅”平台,注入抖音、快手等新技术,支持直播带货、热点营销、网红打卡,一站式的服务满足用户多样化需

要,逐步实现文化旅游智慧监管、智慧营销和智慧服务,全面加强文旅消费网点建设。到2023年,互联网售票覆盖率达到100%。4G/5G网络覆盖率达

到100%,智慧管理能力持续增强,大数据挖掘能力明显提高,数字技术应用更加广泛。(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

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工作步骤

整个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6月)。制定《湘潭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

主要措施与工作要求,推动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二)推进试点工作(2023年9月前)。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完成工作任务。

(三)迎接考核验收(2023年11月前)。按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迎接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湘潭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文旅广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

和督促落实,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工作方案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旅广体局)

(二)加强资金保障。一是安排文旅发展资金,用于建立智慧文旅平台、打造文旅品牌、发展文旅新业态、开展“引客入潭”等文旅消费活动以及相关工

作。二是按照“小资金撬动大项目”思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安排配套资金,启动一批具有引领性的大项目,扶持一批具有示范性的试点

企业。三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途径,由直接补贴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消费转变,提高产品研发扶持和绩效奖励水平,通过“以奖代补”,对新业

态给予资金扶持,提升惠民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方式,提供针对性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研金

融办、市文旅广体局)

(三)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建立工作督查督办及考核评价制度,将试点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绩效考核指标,对照《湘潭市推进国家

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技术指标分解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二是创新考核指标体系,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有效整合政府

管理资源,优化政策激励方式,把市场认可度作为评价和支持试点工作建设的重要依据,每季度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

题。(责任单位:市绩考办、市文旅广体局)

(四)加强统计监测。一是建设湘潭市文旅消费智慧平台,向上对接湖南省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预约平台,横向联通各级文博场馆及旅游景点,提供门票

预订、消费券发放、活动推送、文旅信息推送等一站式便民服务。二是健全湘潭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监测体系,建立相关数据征集、分析体

系,完善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数据,打造开放的数据库平台,实现动态监测。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入开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准确

掌握消费规模和结构变化,逐步实现相关数据的整合和共享,形成对文化和旅游消费主要领域发展特征、趋势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文化和旅

游消费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